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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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赵利 杨俊亮 王大陆)4月5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举行了“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英,副院长李亭共同为“省级文明单位”揭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伟主持揭牌仪式,于波、赵耀彤等其他副院长和党组成员共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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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刘伟主任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命名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决定。

  李新英院长说,能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全体干警共同付出努力和汗水的结晶。荣誉是鼓励,也是鞭策。全院干警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精神,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为东昌府区的平安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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