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工商分局开展医疗机构行政约谈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欧玉忠)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工商分局召集辖区医疗机构,集中学习相关广告法规,实施专项行政约谈。

  在十五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行政约谈会上,老城工商分局副局长高峰对近期辖区医疗广告在发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执业打假人”诉求的频率、数量的增加,对医疗机构提出务必加强广告法规学习,增强自我约束、管理,完善宣传行为的要求。

  结合日常监测、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查处的相关医疗广告案件,高峰副局长还详细解析了医疗机构出现虚假、违法广告的原由,以及当前老城辖区医疗广告的形状,指出了违法医疗广告主要集中存在的“超出审批范围、涉及医疗技术、利用患者医生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利用新闻报道名义发布;含有涉嫌虚假宣传内容”等违法表现形式。通报以翔实的数据和深入的分析,使与会的医疗经营机构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了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的严重性。

  约谈会上,老城工商分局监管科欧玉中科长还与参会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一起,共同学习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章节,并结合筛选出的五个医疗广告案件的典型案例,把医疗广告中普遍存在的八种虚假、违法的问题或情况展示给大家,不厌其烦地反复强调广告宣传务必遵守的“八准八不准”,即《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明确规定的内容。并且着重强调要求,通过此次行政约谈,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广告发布自律行为,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对发布广告内容自我审查,杜绝虚假、违法,彻底改变被群众或“打假人”投诉、举报的形象,为促进医疗广告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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