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法院:五举措化解积案

  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张明)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树立审判权威,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化解积案,力促未结诉讼案件及时审结。

  一是强化清理排查。采取业务庭自查上报、立案庭清查统计两种方式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并由审监庭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建立台帐,实行案结销号制度,做到未结诉讼案件掌握情况,摸清底数。

  二是强化通报督办。对排查出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在全院进行了通报,并责令该业务庭庭长就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作出说明,实行“一案一说明”制。院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办力度,做到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每周看进展,每月听汇报。对不实事求是面对存在的问题而敷衍应付的,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强化结案措施。在清理排查案件底数的基础上,逐案分析未结的具体原因,确定了“四定”工作措施,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各包保督办组分别召开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承办人及庭长专门会议,听取承办人陈述长期未结的事由和存在的困难,逐案研究制定结案工作方案,对“症”下药。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鉴定、审计、评估、公告、检察机关阅卷、查证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启动相关跟踪问效机制,重点关注中止审理的案件中止事由消失后是否及时恢复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案件无限延长等情形。对于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案件久拖未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机制,交由院纪检监察室将视情况严肃处理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五是注重预防。加强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活动的跟踪分析总结,并在活动中探索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干警审限意识。同时通过局域网的信息平台,加强审判流程监控,严格审限延长、变更,杜绝“边清边积”的问题,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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