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莲丽到望谟检察院督查侦查监督工作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陈玉露)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柏莲丽局长一行本着“安排工作任务与督查落实并重”的工作理念,到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督查侦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该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结合第二季度侦查监督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就侦查监督业务的完成情况和未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对工作中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了说明。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柏莲丽局长在听取了汇报后指出:第一、结合全州八县(市)检察院目前完成的工作情况看,望谟县检察院完成工作的进度总体较好,但部分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第二、案件质量是侦查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决不能把事实搞错,嫌疑人搞错;第三、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投入充足的司法资源从事该项工作,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第四、对工作中掌握的案件线索和立案监督案件,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打击合力。

  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梁大黻表示,柏莲丽局长对该院侦查监督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该院侦查监督工作的要求,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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