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庄镇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法治周刊讯(通讯员 李树媛) 汛期到来,各类自然灾害频发,为确实防止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山东省沂水县泉庄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高度重视,建章立制。该镇多次召开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各级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建筑安全防洪应急预案》,专门成立了防洪应急指挥部,切实强化对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

  全面排查,强化监管。该镇对所有建设工程采取地毯式的方式进行排查登记,设立台账并备案登记。经过调查摸底,现有建筑施工队伍14支,施工人员168名,已全部纳入监管并全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待达到安全施工后方可进行施工,逐步形成了“开工前报告,建设中监管,竣工后销号”的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

  严格监管,狠抓落实。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四有一证”(安全帽、配电箱、防护网、脚手架、培训资格证书)的要求,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的人员严禁施工。对凡不按要求施工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吊销施工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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