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法院尽职执行暖民心 申请人送锦旗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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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李优优) 8月29日上午,申请人顾某等四人满心欢喜来到新疆乌什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人员,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申请人顾某是来自陕西省南郑县的农民工。2015年10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刘某签订合同,与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3月31日在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工地上劳动。双方约定劳工期间由被执行人支付顾某部分工资,于2016年3月或4月支付剩余工资。被执行人在顾某劳工期间支付5000元后,并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剩余9000元工资,申请人多次与单位协商未果后,向乌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院在2017年7月20日收到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后,依据乌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强制高效执行,于7月26日追回剩余9000元全部工资并发还给顾某的特别授权代理人,至此,全部执行完毕。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乌什县人民法院为了不让农民工流汗再流泪,一再对全院法官强调: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强化“绿色诉讼通道”的便民功能,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优先、从快办理,并根据农民工申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同时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农民工,在公正的前提下,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帮助农民工讨薪成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正义的在最大范围内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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