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法院多举措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法治周刊讯 (通讯员 邹为民 邓寒允)2016年11月,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法院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健康和谐稳定,岳池县人民法院多举措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

  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民事第一审判团队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结合家事审判实际,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协调与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先后制定了《岳池县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以及《家事审判调查员制度》、《家事审判离婚冷静期制度(试行)》等14项制度和意见。为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 、建设精良队伍,提升审判水平

  在全院11个民事审判团队设立了家事法庭,32名民商事法官均服务于我院的家事案件纠纷解决。定期开展对全院家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业务培训,逐渐实现家事案件审理专业化,提升家事审判水准。

  三 、打造专业场所,体现柔性司法

  设立家事调解室,由法官或其委托的家事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设立亲情观察室,通过观察夫妻双方或父母与子女的言行举止,来了解双方的感情现状及亲疏远近,为调解或判决提供参考;设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庭,由严肃庄严变为温馨和睦,减轻双方的对抗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对待庭审过程和判决过程。

  四 、注重机制建设,形成解决合力

  广泛引入社会力量,聘请具有丰富家事经验的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村社干部等为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家事回访员,通过加强与“四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参与化解家事纠纷的效果;通过加强与民政、妇联、司法、公安、教科体局等多部门联动配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岳池模式的家事纠纷综合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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